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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凌迟前三名:两个冤死一个该杀,最高4200刀,割3天卖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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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酷刑在史上是很有名气的,特别是极刑中的凌迟,明朝用得最多。而被凌迟处死的人中,有三个人达到了最高境界,可称明朝凌迟中的“三鼎甲”,也就是凌迟处死排行榜的前三名。

第三名:郑鄤,可称明朝被凌迟处死中的“探花”。这个人死得比较冤,只因得罪权臣,就被扣个大帽子凌迟处死了。郑鄤(1594—1639),明代常州横林人,熹宗天启二年(1622)进士,因上疏弹劾阉党被降职外调,回籍候补。崇祯八年(1635)重新被用,但入京不久就因批评内阁首辅温体仁被诬“杖母不孝”和“奸妹”,最后屈打成招被判凌迟处死。郑鄤被判割3357刀,这是明朝凌迟判刑的最高刀数,郑鄤则从3357刀起,不得低于此刀数。刽子手行刑时,一努力割了郑鄤3600刀,而且一条条地售其肉。《明季北略·磔郑鄤》:“归途所见,买生肉以为疮疖药料者,遍长安市。”几句话惹来这般杀身之祸,真是又冤又惨。

第二名:袁崇焕,可称明朝被凌迟处死中的“榜眼”。此人死得更冤,在辽东出生入死抗清,皇帝不但未奖,还将他凌迟处死了。袁崇焕(1584—1630),广东东莞县石碣镇水南乡人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年)中进士。后进兵部镇守山海关及辽东,曾取得宁远大捷、宁锦大捷、京城保卫战等胜利,筑起了清军难以逾越的“关宁锦防线”。后皇太极施反间计,崇祯信以为真,将刚解京城之围的袁崇焕逮捕。在温体仁等人的怂恿之下,崇祯判将袁崇焕凌迟处死。行刑之时,袁崇焕本判3357刀,但刽子手恨其是“汉奸”,最后割了3600刀,还一条一条卖其肉。一个为国尽忠,出生入死的大将,落到如此下场,实在是太冤太惨。

第一名:刘瑾,可称明朝被凌迟处死中的“状元”。此人死得一点都不冤,而且是罪该万死。刘瑾(1451—1510),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,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。朱厚燳继位后,他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宝座。从正德元年开始,他操纵朝政,成为朝中说一不二的人。当时朝野上下都在流传:北京有两个皇帝,一个立皇帝,一个坐皇帝,立皇帝指的就是刘瑾。他不仅专权,还大肆搜刮官财民财,其家财相当地国库的4、50倍。但是最后,这位权倾一时的太监也没得好下场,以谋反罪被判凌迟处死。皇帝对他恨之入骨,判割3357刀,并且要三天割完。第一天,每割10刀一歇一喝,割了357刀。刘瑾当天没死,晚上还喝了两碗粥。第二天刽子手接着割,又了割了357刀。但到第三天,3357刀还没割完,刘瑾已经死了。因为未达刀数,刽子手继续割,最后割了4200刀,创造了明朝凌迟最高纪录。

刘割被割完之后,刽子手以一文钱一要出售,4200块肉很快被百姓抢售一空。老百姓都回家放鞭炮包饺子,像过年一样。刘瑾又是奸宦,又是巨贪,成为明朝被凌迟“状元”,实在是大快人心!